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 号)和河南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结合学校专业特色,整合教育资源、设计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更新教学方法,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研究探索,推动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推进校企协同产教融合,推动高水平教师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金课”,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立项类型与数量
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拟立项3-5门;专创融合示范课程拟立项4-7门;校企合作示范课程拟立项3-5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经费参照学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标准进行拨付。
三、建设内容
(一)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
1.课程内容从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出发,围绕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一般规律、普遍方法和创新理论,开设通识性的创新思维与方法课程;围绕立项申报、学术论文撰写、专利申报、项目推广等环节开设项目学习指导类课程;围绕目标设计、团队组建、研讨交流、表达与沟通等环节开设领导与沟通能力类课程;围绕学生自主创业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出现所面临的程序、风险、挑战、融资,管理、财务、法律等问题开设创业指导类课程;针对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高水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赛事,围绕参与流程、知识基础、实用技能、实践指导等环节开设竞赛指导类课程。
2.课程设计要特色鲜明、规划合理、现实可行,课程教学模块和知识点设置针对性强,实用性好。制定出符合实际教学要求的、高质量的课程教学大纲,有详细的实践教学设计与安排,开发和编写相应的课程教材和案例集。
3.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条件能够满足课程教学的实际需求,课程覆盖面大,学生受益范围广。在教学过程中坚持强化学生的主体性、教学的针对性和集成化,能有效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树立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创新创业实践操作能力。
(二)专创融合示范课程
1.教学内容与教学资源:在原有教学内容基础上,融合创新创业理念和知识,将创新方法、创新思维等内容融入课程章节与知识点,引导学生开展创新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深度挖掘和充实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设“专创融合”案例库、课件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将学科、行业的新技术、新成果与创新创业理念相融合,撰写体现创新创业教育元素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更新充实课程教材,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创新创业教学案例。
2.教学设计与教学方法:课程应采用混合式教学法,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设计,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3.教学活动与评价: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中心,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加强全过程考核、形成性评价,综合应用笔试、口试、开卷考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元化考评方式。
(三)校企合作示范课程
1.课程内容应与行业发展密切融合。结合行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具体岗位对该课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制定并完善课程标准,重新规划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等引入课堂教学,要求此类立项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有四分之一的内容直接来源于企业。
2.校企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共同参与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案例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和优化。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鼓励编写校企合作教材。
3.加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学队伍。课程负责人要深入合作企业了解与课程对接的岗位工作,掌握岗位对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聘请企业高水平管理员或技术人员参与课程授课,逐步建立实力较强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专兼职课程教学队伍。
四、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要求在职在编,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创新能力或成果,有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经验或已承担创新创业相应教学任务。
2.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具有相应的创新创业课程教学资质和精力,参建人员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鼓励结合专业组建团队来开发和设计课程,鼓励教师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鼓励邀请校外行业专家、成功创业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联合开发课程并担任合作授课教师。其中,校企合作示范课程教学团队中至少需要2名校外企业人员参与课程设计或课堂教学。
五、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立项申报书,提交至学院。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并排序,填写申请汇总表、签字盖章,择优推荐1-3门。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拟定立项课程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申报方式
各教学单位于 2021年6月10日前将《爱游戏手机官网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 1)和《爱游戏手机官网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 2)报送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均楼C214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稿发送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 李老师,电话:18939019011,邮箱:lscxcyjy@163.com。
七、结项验收
1.课程建设期为两年。新建课程第一年应完成基本资源的建设,并试点对学生开课,之后建设团队应进一步完善课程资源、提高课程质量,第二年需完成课程建设并面向学生开设。改建课程第一年应完善课程资源,融合创新创业相关教学内容,改进教学和考评方式,提高课程质量,第二年需完成课程建设并稳定运行。
2.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需达到下列条件:面向全体有创新创业意愿学生开放,教学效果良好;为3个以上学生竞赛团队或6个以上个人创新创业活动实施提供指导帮助;发表1篇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学论文。
3.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需达到下列条件:符合混合式课程建设标准,教学效果良好;总结报告中有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以上或者发表1篇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学论文。
4.校企合作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与企业合作编写创新创业教材一本;以课程教育为基础,与企业共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附件.doc
教务处
2021年5月27日